業主與租客重要更新:卑詩省推出「業主自用」網上平台

業主與租客重要更新:業主自用網上平台

卑詩省對業主推出了多項新規定,我們希望與您分享,確保大家都做好準備。

主要變化:

  1. 「業主自用」網上平台(Landlord Use Web Portal):自2024年7月18日起,業主因自用、買家入住或物業管理員入住而發出《終止租約通知》(Notice to End Tenancy)時,必須透過該網上平台辦理,每一份終止通知都會獲得獨一無二的通知編號。使用該平台需要擁有 Basic BCeID 帳戶。平台會向業主提供終止租約的條件,以及惡意驅逐須承擔的罰則等重要資訊。
  2. 《住宅租賃法》下的驅逐情況:如以下人士將入住該物業,業主可以要求租客遷出:
    • 業主本人或其直系親屬(父母、配偶或子女)
    • 物業買家或其直系親屬
    • 大廈的物業管理員
  3. 通知期延長:自2024年7月18日起,業主因自用或管理員入住而要求租客遷出時,須提前四個月通知租客(原為兩個月),讓租客有更充裕的時間尋找新居所。此外,租客對《終止租約通知》提出異議的期限,由原來的15天延長至30天。入住者必須在該物業居住最少12個月;惡意驅逐的業主,可能被下令向被迫遷出的租客賠償相等於12個月的租金。

我們會持續留意新政策的變化,確保為客戶提供最好的服務。

詳情請參閱政府官方公告(英文):https://news.gov.bc.ca/releases/2024HOUS0115-001044

讓我們攜手營造更安全、更和諧的租賃環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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